福建宁德保险代理转让 收购找我
经营区域:福建
注册地址:福建
托管资金:20万元
注册资金:200万
保监会无处罚
公司无诉讼,很干净
经营范围:在福建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案中,原告与学校签订《入学协议》,原告交纳费用并在被告处就读,双方之间成立教育培训合同关系。之后原告办理退学手续,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解除。
律师认为,原告入学时签订的《入学协议》中虽印有不退费的相关规定,但该内容属于限制被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的条款,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原告注意该规定,该规定应属无效。被告以此为由拒绝退还其余学费缺乏依据。对于入学费及校车费,《入学协议》中所印不予退费的相关规定,基于与前段学费相同的理由,亦属无效规定。
教育服务合同系双务合同,学校负有收费权利的同时,应当负有教育和管理的义务。本案中学校没有适当履行教育和管理义务,导致学生从小学降到学前直到退学,学校的过错与学生退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系教学事故。应当引起社会各界对学校教育管理和未成年保护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