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律师事务所转让(合伙所满5年)
注册时间:满五年
律所情况:无司法局处罚和投诉
场地情况:可续租可迁走
过渡期:主任和合伙人的变更时间3-6个月
受老客户委托转让南京律所,没有处罚,没有诉讼,随时推进对
双方对案涉分包公司终的工程量4533.45米无异议。
双方在履约中,在相关签证文件中载明“单价350元每米”,以及根据350元每米计算的合价(元),该签证文件上有申请人代表程XX签字及单位公章,被申请人代表叶XX及员工姚XX签字。
双方各自确认后一次施工和(或)验收的时间为:申请人确认2020年12月19日进行后一次施工,后交付给被申请人,之后存在维修。被申请人确认工程验收单记载的时间2020年11月13日是工程验收的时间,但是申请人未签字。
双方确认就质量问题进行过磋商,被申请人及申请人均认可沟通磋商的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及2022年5月24日。
庭审中,双方再次确认截止申请人申请仲裁前,案涉《维修工程合同》项下付款金额为720,000元,申请人未开具发票,付款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