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转让上海青浦保险代理
中财国商集团 从事全国保险中介牌照、典当行、融资担保等金融牌照收转
对接流程:1.签订居间 2.配合尽调 3.双方达成收购协议
XX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
法律诉讼:无
债权债务:无
分支机构:无
保证金:30万(托管金河保证金)
银行:正常
税务:没有异常 正常申报
按照“《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应识别风险暴露超过一级资本净额5%的企事业法人客户之间是否存在经济依存关系”规定,如果风险暴露未超过一级资本净额5%的企事业法人客户,是不是就不需要对其进行经济依存关系识别?
留言时间: 2023-11-09
《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附件1《关联客户识别方法》“二、经济依存客户识别”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识别风险暴露超过一级资本净额5%的企事业法人客户之间是否存在经济依存关系。 对于风险暴露未超过一级资本净额5%的企事业法人客户之间是否需识别经济依存关系,《办法》未做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