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司法局收购 转让合肥律师事务所
律所: 合伙制
出售: 司法局
律协: 转让
报价: 520.00元/件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10-18 07:09
发布IP: 114.244.12.240
浏览次数: 6
手机号: 15001108318
电话: 15001108318
在线咨询:
15001108318
详细信息

司法局收购 转让合肥律师事务所

转让合肥律所,全国律所都有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主任年岁较大,即将退休,所以打算转让出来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个人制都有

律所情况:无司法局处罚、基本没做过网络推广

场地情况:可续租可迁走

过渡期:主任和合伙人的变更时间3-6个月

律所情况:没有授薪律师和行政

所以比较简单,详细沟通

随后,调解员又向潘某指出,从法律上讲,贷款合同的效力一旦形成,即对合同双方形成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三十条规定:“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第十三条规定:“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潘某在签署电子合同时,对贷款期限和利率进行了勾选确认,并终签字,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潘某作为贷款申请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时,有义务了解合同的全部内容,尤其对于合同中的重要信息


相关产品
相关律师事务所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新路16号综合楼506室
  • 电话:15001108318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