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司法局出售 转让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所: 合伙制
出售: 司法局
律协: 转让
报价: 520.00元/件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10-12 06:59
发布IP: 114.244.12.240
浏览次数: 24
手机号: 15001108318
电话: 15001108318
在线咨询:
15001108318
详细信息

司法局出售 转让深圳律师事务所

转让深圳律所,全国律所都有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主任年岁较大,即将退休,所以打算转让出来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个人制都有

律所情况:无司法局处罚、基本没做过网络推广

场地情况:可续租可迁走

过渡期:主任和合伙人的变更时间3-6个月

律所情况:没有授薪律师和行政

所以比较简单,详细沟通

随后调解员又对某物业公司进行劝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本案中,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费为4190元,而违约金达4480元,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情形,因此,其主张违约金的金额不合理。同时,调解员劝导某物业公司换位思考,体谅业主车辆被砸,而且财产损失长期得不到赔偿的心理感受,物业公司与业主还要长期打交道,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希望双方以和为贵,协商解决此事。经过调解员入情入理的劝说,某物业公司表示,如汝某能够补齐所欠的物业管理费,可以免除其违约金。在调解员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相关产品
相关律师事务所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新路16号综合楼506室
  • 电话:15001108318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