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处暑南昌律所转让 收购律师事务所找我
律所: 合伙制
出售: 司法局
律协: 转让
报价: 520.00元/件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9-30 06:59
发布IP: 114.244.12.240
浏览次数: 18
手机号: 15001108318
电话: 15001108318
在线咨询:
15001108318
详细信息

处暑南昌律所转让  收购律师事务所找我

转让南昌律所,全国律所都有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主任年岁较大,即将退休,所以打算转让出来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个人制都有

律所情况:无司法局处罚、基本没做过网络推广

场地情况:可续租可迁走

过渡期:主任和合伙人的变更时间3-6个月

律所情况:没有授薪律师和行政

所以比较简单,详细沟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未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用人单位则被视为未履行法定责任,应支付3倍日工资作为未休年休假工资。”第十二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该条款规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并未明确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事由,可以理解为一种事实状态的描述,即无论是哪方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只要发生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事实状态


相关产品
相关律师事务所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新路16号综合楼506室
  • 电话:15001108318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