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2024金融监督管理局 山东枣庄典当行转让收购
典当: 金融办
转让: 出售
购买: 流程
报价: 520.00元/件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9-15 07:02
发布IP: 114.244.12.240
浏览次数: 31
手机号: 15001108318
电话: 15001108318
在线咨询:
15001108318
详细信息

金融监督管理局 山东枣庄典当行转让收购

转让全国经营的典当公司、转让全国的典当行公司含法人股

切记本人所发、禁止转载和粘贴复制。

转让山东典当行

注册资金:3000万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徐某某应向直接的侵权方主张侵权责任,而非合同方合作社。同时,调解员也补充到,虽然合作社违约与徐某某权利受侵害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合作社未按约定完全收缴鱼塘周围部分田地的违约行为,致使相关种植户仍在鱼塘附近耕种,进而作出不理智的行为,终使得徐某某方遭受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建议合作社对徐某某的损失作出适当赔偿。合作社对此表示认可,但也提出徐某某也须支付鱼塘占用期间的费用并将鱼塘清塘。


相关产品
相关山东枣庄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新路16号综合楼506室
  • 电话:15001108318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