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出售江苏南 京律所 主任转让
律所: 合伙制
负责人: 司法局
律协: 转让
报价: 520.00元/件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7-12 13:51
发布IP: 123.122.86.26
浏览次数: 14
手机号: 15001108318
电话: 15001108318
在线咨询:
15001108318
详细信息

出售江苏南京律所  主任转让

我们现在有律所转让

满三年

合伙制、个人都有

可以给到3-6个月过渡期

场地可以迁走

没有司法局的处罚和投诉

您好!欢迎关注中国法律服务网。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给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建议先与开发商沟通,要求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无法修复的,可起诉要求退房退款。


相关产品
相关江苏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新路16号综合楼506室
  • 电话:15001108318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