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河北廊坊全国区域保险代理公司牌照含网销
经营区域:河北
注册地址:河北
托管资金:20万元
注册资金:200万
经营范围: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案中,收货人对与卖方、承运人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了错误认识,将与卖方的商品质量纠纷强加到承运人身上,造成了承运人的损失。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区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指出了收货人法律认识上的错误,进而明确了责任,化解了纠纷。<专家评析>=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收货人如果认为货物品质存在问题,应与供货商协商处理。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的承运人已按运输协议约定完成运输业务,收货人应按照协议内容支付运费。第八百三十条规定,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由于收货人拒绝支付运费,使得承运人和货物滞留,收货人应承担保管费等费用。经调解员的耐心工作,收货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