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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昆明律师事务所转让 收购昆明律所联系我
发布时间:2024-10-15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2024昆明律师事务所转让 收购昆明律所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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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昆明律所,全国律所都有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主任年岁较大,即将退休,所以打算转让出来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个人制都有

律所情况:无司法局处罚、基本没做过网络推广

场地情况:可续租可迁走

过渡期:主任和合伙人的变更时间3-6个月

律所情况:没有授薪律师和行政

所以比较简单,详细沟通

次日,刘某和卢某某等人再次来到调委会。由于卢某某一方人数较多,且情绪较为激动。为避免矛盾升级、保证调解顺利进行,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调解员先是与刘某沟通。刘某认为,自己与卢某某等人采用的是口头约定,并未采取书面合同形式,自己有权随时变更约定。调解员向刘某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款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这意味着即使刘某与卢某某等人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该合同依然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可见,虽然刘某在工作开始后的第二天就向卢某某等人提出将原按天计费的约定变更为按松塔采收数量计费,但卢某某等人一直未表示同意,这相当于双方未能就合同变更条款达成一致,因此合同并未变更,双方仍应按原约定履行。经过调解员的讲解,刘某表示,愿意按初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报酬,但其收益确实因卢某某等人技术生疏而受到影响,因此希望适当减少支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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