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首页 > 新闻中心 > 出售青岛律所 收购律师事务所找中财有转让
新闻中心
出售青岛律所 收购律师事务所找中财有转让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出售青岛律所 收购律师事务所找中财有转让

出售青岛律所 收购律师事务所找中财有转让

转让青岛律所,全国律所都有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主任年岁较大,即将退休,所以打算转让出来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个人制都有

律所情况:无司法局处罚、基本没做过网络推广

场地情况:可续租可迁走

过渡期:主任和合伙人的变更时间3-6个月

律所情况:没有授薪律师和行政

所以比较简单,详细沟通

业主不能通过拒缴物业费这一违法行为对抗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有义务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如认为物业公司有其他违法行为可以另案起诉,但不能用拒缴物业费对抗物业公司。


核心提示:律师事务所,转让律所,收购律所,出售律所,购买律所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新路16号综合楼506室
  • 电话:15001108318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