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首页 > 新闻中心 > 出售安徽合 肥律所 主任转让
新闻中心
出售安徽合 肥律所 主任转让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出售安徽合 肥律所  主任转让

出售安徽合肥律所  主任转让

我们现在有律所转让

满三年

合伙制、个人都有

可以给到3-6个月过渡期

场地可以迁走

没有司法局的处罚和投诉

本公司从事律所并购,全国资源都有,详细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需要确定合法继承人,并由其出具死者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银行将凭公证处出具的继承证明书为存款合法继承人办理存款支付或过户手续。如果多个合法继承人对存款的继承权有争执,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死者存款的继承权归属以及各继承人应得的份额做出裁判。裁判生效后,存款合法继承人方可持法院的裁判文书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者过户手续。


核心提示:转让合肥律所,合肥律所转让,转让合肥律师事务所,合肥律师事务所转让,律所转让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新路16号综合楼506室
  • 电话:15001108318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